“很多国产戏里,那些龙套太不专业,在镜头里松松垮垮,游离在戏外。你看国外大片,哪一个龙套不是全神投入?”在百度“群众演员”吧里,有网友埋怨。 南京租临时演员小编分享。
有人立即给出答案:“人家国外对龙套的保障很全面,待遇也好,演戏自然卖力,哪像国内,很多龙套不断遭遇欺骗、敲诈或者拖欠薪水,受伤也得不到必要的救治。”
龙套演员的缺乏保障、缺少组织日益受人关注。
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博士、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合同立法研究课题组成员邱婕曾对此专门研究。她认为:“用工方式不规范,发生事故难维权以及缺乏专门的工会组织,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。”
张刚在2006年的时候成立了艺人自救中心。他曾导演过多部电视剧,对影视圈子中的种种问题谙熟于心。
他告诉《新世纪周刊》,文化部曾有统计,目前中国从事演员职业的有30多万人,除去有正规单位或者在国内叫得上号的艺人,其他人数在20万左右,在这“大多数”身上,笼罩的不是演员的绚丽光环,而是影视中介的欺诈、恶劣的生存环境和内心孤苦无依的挣扎。
“民工被拖欠工资,还有人管,龙套演员,或者那些不入流的小配角拿不到片酬,却投诉无门。”自救中心主要帮助拍戏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的,受到团体或个人欺骗的,不愿继续从事影视行业、希望找其他工作的人。任何人都可以来自救中心,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。
自救中心曾有一部24小时热线电话,有一间距离北京电影学院不远的办公室。在创办的最初一年里。张刚和他的自救中心帮助了30位艺人,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麻烦。
“演员是个特殊的行当,国内大家基本各干各的,很难组织在一起,剧组流动性大,工会不容易成立。一些龙套人选的确定。本身就比较随意,今天用你,明天可能就不用了,根本不可能签劳务合同。”张刚坦言。
“我们这个中心没有常设的组织机构,通常是即时救助,有人来求助,我们就帮忙,实际上很困难。我们自己还要从事自己的工作,精力有限,资金也有限。很多事情不是我们能解决的。”张刚说,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。在此情况下,他们近日开始联系一些政府职能部门,希望能够求得一些帮助。但他们“惊讶”地发现,在北京,没有一家政府部门能给演员这个群体以真正的帮助。
“我们先后联系了北京市文化局、广电总局、北京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。北京市文化局告知我们,演员的问题不归他们管,让我们找广电总局:广电总局的官员们则告诉我们,他们只是政府职能部门,他们只负责影片的审批,演员,特别是那些外地来京的,没有单位,属于外来人口,应该由当地政府管。”
“无奈之下,我又找了市政府,对方告诉我,目前国家没有相关的政策出台,且政府和企业分离,使得政府不能干预演员公司的运作――对那些骗人的演员公司倒是一个好消息,哪位朋友想要快速致富,赶快办个演员公司,年利20万不忽悠,我做了7年的演员公司,太了解这行了――我又提出,能不能建立一个管理机构,以便监督演员公司的运作,对方说只能向人大提议立法。”
“后来我又给全国总工会打电话,问有无可能成立中国的演员工会,一位办公室的大姐说,中国的工会组织是以单位为基础,主要负责职工的福利,行业工会没有先例。”张刚说,“好在大姐给我出了个主意,让我以我公司的名义申请一个工会,我公司总共6个人,我再请一个工会主任,还是算了吧。”
张刚曾计划。在北影附近成立一个“演员超市”,网罗信誉好服务好的影视公司,为演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。“更重要的是,里面要有法律咨询顾问和类似监察的机构,监督这些公司的经营。希望以此带动演员市场走向规范。”但是,这些美好的理想,至今未能实现。
“龙套演员可以考虑‘派遣用工’方式。”专家邱婕提出了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案。
她解释说:“很多人把龙套演员划在‘临时工’行列,但在新《劳动法》里。根本就没有‘临时工’这么个概念,所有受法律保护的用工方式都应该是合同工。而群众演员存在的最基本问题在于,用工方式不规范,因为他们大部分都由类似‘包工头’的‘群头’召集。没有与剧组建立合同关系,‘群头’起中介作用。”但是按规定,用工方应该是机构才有效,自然人不能用工。“派遣用工”是群众演员与一个具有用人资格的单位建立合同关系,这个单位向各大剧组派遣员工、保障员工权益、支付薪酬。
“这个‘用人单位’就是龙套演员公司或工会,横店有这么一个群众演员工会,相对有组织一些,在法律上也就规范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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